投资项目代码 | 2410-*-04-05-* | ||
投资项目名称 | 金沙 (略) 消防设施等维修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金沙 (略) 消防设施等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金沙 (略) 消防设施等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略) (略) 金沙 (略) 。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 (略) 金沙 (略) ,共分为:民和一、二巷,惠民巷,惠风一、二巷,春和一、二巷,占地面积约为*m?,总建筑面积约为*m?。总楼栋数为143栋,其中6层楼梯住宅数量为95栋,11层电梯住宅数量为16栋,18层电梯住宅数量为32栋,楼栋最高标高为52.2m。现需对原有的消防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及施工,以满足日常使用要求及达到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火灾隐患 (略) 整治工作验收标准》的要求。 | ||
招标内容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约8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起计,承包人必须于2025年4月15日前完成施工、验收及移交(具体详见合同约定)。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0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3.1.1款、3.1.2款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3.1.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注册,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委派)为: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3.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施工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之间均不得兼任。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其中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不多于1家,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不多于1家)组成,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6.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近一个月(即2024年11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本单位或下属不具备 (略) 及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 3.6.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7.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 (略) 住房和 (略) 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的企业信用档案)。 3.7.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 3.7.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 (略) 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 (略) ( (略) )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注册,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投标人业绩要求:具体业绩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4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6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6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 (略) (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6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1开标室( (略) 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 (略) )网站(http://**) | ||
招标人 | 广州珠江住房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东路371-375号世贸大厦南塔9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董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珠江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50号101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袁工、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珠江住房 (略)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 (略) 企业库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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