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格尔县奶山羊规模化养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682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要求,和林格尔县农发 (略) 委托内蒙古 (略) 编制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九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一)建设项目名称
和林格尔县奶山羊规模化养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位置
(略) 和林格尔县舍必崖乡挠尔板申村、黑麻洼村、西厂圪洞村的土地,场区中心坐标:40°23′39.202″N,111°32′37.588″E
(三)项目概况
本次扩建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扩建项目占地面积897.13亩,扩建项目共新建1个种羊繁育中心、6个成羊养殖单元、1个育成羊养殖单元、1个羔羊养殖单元,配套建设青贮设施、干草棚、精料库,满足年存栏奶山羊6万只养殖需要(其中3.6万只基础母羊、2.4万只后备母羊)。
本次扩建项目新建1个种羊繁育中心,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宿舍、食堂、受体羊舍、母羊舍、羔羊舍、奶厅、病羊隔离舍、干草棚、青贮设施、精料库加工车间、污粪临时堆场等。
本次扩建项目新建6个成羊养殖单元,每个成羊养殖单元建设内容包括:成羊舍、配种室、公羊舍、隔离舍、小型材料中转站、宿舍、门卫消毒、材料房、奶厅等。
本次扩建项目新建1个育成羊养殖单元,建设内容包括:育成羊舍、配种室、公羊舍、隔离舍、小型材料中转站、宿舍、门卫消毒、材料房等。
本次扩建项目新建1个羔羊养殖单元,建设内容包括:羔羊舍、产房、隔离舍、小型材料中转站、宿舍、门卫消毒、材料房等。
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在项目施工期间各项施工活动产生噪声、废水、扬尘和固体废弃物,有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短期的、局部的影响。项目方对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旱厕,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材料堆放及运输粉状材料是采取遮盖等措施,产生建筑垃圾部分全部利用,生活垃圾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等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排放的TSP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H2S和NH3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可见,项目营运期排放的污染物在可接受范围内。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隔壁羊场氧化塘无害化处理,与奶厅废水一并作为液肥还田;各羊舍尿液与羊粪混合,与羊粪一并清运至隔壁羊场有机肥车间;青储区少量渗滤液收集后送隔壁羊场有机肥车间,掺入羊粪制作有机肥;挤奶厅冷却设备换热水,鲜奶冷却设备为闭式系统,双层结构,冷热水在密闭系统中循环,全部回用不外排;挤奶设备酸碱废水用于挤奶厅地面冲洗水,不外排;挤奶厅地面冲洗水经收集后拉运至隔壁羊场氧化塘内处理,废水中含盐量较低,总量相对较少,对氧化塘废水处理及液肥还田不会产生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场区重点防渗区挤奶厅、输送管道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一般防渗区羊舍、隔油池、化粪池、青储窖、堆粪场、渗滤液收集池,防渗性能等效于不小于1.5m厚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对于办公生活区、场区道路等生产区,铺设防渗混凝土地面进行防渗。经防渗措施处理后该项目不会对附近地下水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在采用相应的措施后,对区域地下水产生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评价
由预测结果可见,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昼夜间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对应的1类区标准限值,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本项目羊粪及碎草料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羊粪及碎草料运至到隔壁羊场有机肥车间制作有机肥。有机肥加工后外售,综合利用;病死羊及分娩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要求场区产生的病死羊尸体和分娩物要立即处理,项目病死羊和分娩物依托隔壁羊场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第三方无害化处置;废酸碱桶暂存于依托隔壁羊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医疗垃圾主要为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携带有病原微生物,易引发感染性疾病的传播,属于感染性医疗废物,经专用医疗垃圾桶收集后在依托隔壁羊场医疗垃圾暂存间内暂存,每两周由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置;废机油集中收集后依托隔壁羊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和处理,柴油桶油厂家回收循环使用;废蓄电池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和处理;餐厨垃圾暂存于餐厨收集桶内,隔油池废油脂暂存于隔油池内,均委托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综合以上分析,拟建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置和利用,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和林格尔县奶山羊规模化养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采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进行奶山羊养殖,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及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其选址符合和林格尔县农业发展规划,不属于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内,场址选址可行,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三线一单”的管控原则,拟定的各项环保措施有效、可行,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均能合规利用或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较低,其潜在的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因此,只要该项目在下一步的建设和运行中,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本次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于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咨询、查阅环评文件可公开版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二)主要事项:您对周围环境质量现有状况的满意程度;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产生的有利影响;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产生的不利影响;您对该项目建设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建议采取何种措施降低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您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您对该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需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和林格尔县农发 (略)
联系地址:内蒙 (略) 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国土资源办公楼613室
联系人:云主任
电话:*
(2)环评单位情况
评价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回民区恒大翡翠华庭·伯郡3号楼1单元2501
联系人:贾楠
电话:*
邮箱:*@*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团体)意见表下载网址:http://**_*.html。
本次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9月6日止。
和林格尔县农发 (略)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