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附属用房扩建项目调试日期:
调试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10月10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附属用房扩建项目调试日期:
调试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10月10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开通VIP·畅看最新项目全文信息
剩余会员时长将自动延长
扫描添加客服微信
暂无历史邮箱
使用微信扫一扫关注
“销邦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