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有 (略) 溆浦县翠园华府7号楼安置房装修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项目名称:溆浦县翠园华府7号楼安置房装修项目
比选人: (略) 国有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申请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一章 比选申请须知及前附表
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1 | 项目名称 | 溆浦县翠园华府7号楼安置房装修项目 |
2 | 比选人 | (略) 国有 (略) |
地址 | (略) (略) (略) 10栋2楼门面 | |
联系人 | 田瑞琦 | |
电话 | * | |
3 | 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 1、代理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在中国 (略) 通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3、代理机构近三年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网上查询截图,截图清晰,格式自拟,查询对象为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选聘。 |
4 | 比选文件的获取 | 详见比选公告 |
5 | 答疑 | 在比选前不涉及保密的事 (略) 国有 (略) 咨询 |
6 | 比选申请有效期 | 60日历日 |
7 |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 一式二份 |
8 | 比选申请截止时间 (同比选时间 ) | 2024年12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9 |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略) 国有 (略) |
10 | 封套上至少写明 | 项目全称: 比选申请人全称: 比选申请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
11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12 | 评审委员会构成 |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比选人依法组建(3人或3人以上单数)。 |
13 | 无效比选申请 | (1)比选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比选申请人未按“比选申请须知”规定出席评审会的; (3)比选申请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的要求签署、密封和标记的 ; (4)比选申请人的印章或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单位名称与比选申请人名称不相符的; (5)不具备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 (6)同一比选申请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比选申请文件或者服务收费的 (7)比选申请文件载明的服务内容小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的(缺漏比选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8)比选申请有效期不足的; (9)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 |
14 | 中选人数量 | 最终确定一家中选人 |
比选申请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比选公告中所叙述的溆浦县翠园华府7号楼安置房装修项目
2.定义
2.1“比选人” (略) 国有 (略)
2.2“比选申请人”系指向比选人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法人。
2.3“中选人”系指最终向比选人提供服务的比选申请人。
3.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应当符合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2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比选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比选申请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 (略) 罚。
3.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比选。
4.比选申请费用
4.1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比选申请的相关费用,无论比选申请结果如何,比选邀请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比选文件说明
5.比选文件的构成
5.1比选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比选公告
(2)比选申请须知及前附表
(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4)评审办法
5.2 除5.1内容外,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均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邀请人和比选申请人起约束作用。
三、 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写
6.要求
6.1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所有条款和内容,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比选申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比选申请对比选文件的要求做出完全响应,若比 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资料有假,或比选申请文件没有 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比选申请可能被拒绝。
7.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7.1比选申请文件主要由下列内容组成:
1.比选申请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评分细则涉及的相关资料(格式自拟)
6.比选申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8.比选申请文件的格式
8.1比选申请文件全部采用A4 纸张按统一格式,用中文打印并装订成册。
8.2比选申请文件内容编排顺序按本章第7.1款要求的结构。
8.3比选申请人必须使用比选文件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但可以同样格式扩展。
9. 比选申请有效期
9. 1比选申请有效期为60天(日历日)。
10.比选申请文件份数及签署
10.1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与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0.2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在比选文件要求签字、 (略) 盖单位 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比选申请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 (略)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比选申请。
四、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1比选申请人须将比选申请文件正本、所有副本一同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 (略) 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1.2比选申请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
11.3如果比选申请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及标记,比选人将不予接收,并不承担比选申请文件被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回给比选申请人。
1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12.1比选申请文件应在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之前送到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
13.迟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13.1比选人对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14.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14.1比选申请人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后,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对其比 选申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销,并将书面文件送达比选人。该文件须有比选申请文件签署人的签字。
14.2比选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补充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进行编写、签署、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补充修改比选申请文件”或“撤销比选申请”字样。
14.3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比选申请文件。
14.4比选申请人不得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后至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比选申请文件。
五、 评审
15.评审
15.1将在比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评审会
16.评审委员会
16.1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比选人依法组建(3人或3人以上单数)。
17.对比选申请文件的审查
17.1资格和响应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比选申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比选申请人是否具备比选申请资格。
17.2 比选申请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和响应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比 (略) 理,无效比选申请的情况同时在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集中列示:
(1)比选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比选申请人未按“比选申请须知”规定出席评审会的;
(3)比选申请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的要求签署、密封和标记的;
(4)比选申请人的印章或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单位名称与比选申请人名称不相符的;
(5)不具备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
(6)同一比选申请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比选申请文件的;
(7)比选申请文件载明的服务内容小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的(缺漏比选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8)比选申请有效期不足的;
(9)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
18.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18.1评审委员会将按照“第四章评审办法”的规定,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必要时可要求比选申请人的授权代表进行现场阐述或答辩,并根据各比选申请人评审得分对比选申请人进行排序。
18.2评审程序分为资格和响应性检查、评分排名、比选申请人排序(详细内容见本比选文件第四章)。
19.评审原则及方法
19.1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评比,都采用相同的评审办法和标准。
19.2评审将严格根据比选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程序和办法进行,比选申请人无论中选与否,其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20.保密
20.1有关比选申请文件的审查、评比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评审委员会人员及工作人员和比选申请人都不得透露给其他比选申请人或与上述评比工作无关的人员。
六、 授予合同
21.签订合同
21.1比选申请人得分排序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1.2比选申请人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分别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否则,比选邀请人有权终止合同签订。
21.3比选文件、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二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一、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一)比选申请声明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五)评分细则涉及的相关资料(格式自拟)
(六)比选申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封页格式)
招标代理机构
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人
2024年 月 日
目录(格式)
目 录
(一)比选申请声明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证明材料
(五)评分细则涉及的相关资料
(六)比选申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比选申请声明函(格式)
致: (比选邀请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的比选申请邀请,委托代理人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比选申请人 (比选申请人名称、地址)提交以下文件一式二份。
1.比选申请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资格证明材料
5.评分细则涉及的相关资料
6.比选申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服务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设计、监理及施工各自中标成交金额的1%计取;
2.我方将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比选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方比选申请自比选申请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 个日历日;
5.根据第二章“比选申请须知”第一条3.2款规定,我方承诺:
(1)与比选邀请人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 (略)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 (略) 罚。
(3)我们公司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我方同意提供按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比选申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 (略) 的比选申请或收到的任何比选申请。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比选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4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必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系(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并将以本单 (略) 理一切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活动中的有关事宜,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本项目比选及合同中所签署的一切 (略) 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
法人授权代表(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联系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日期: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四)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1、代理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在中国 (略) 通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3、代理机构近三年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网上查询截图,截图清晰,格式自拟,查询对象为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选聘。
(五)评分细则涉及的相关资料(格式自拟)
《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审因素 | 取值 | 评分标准 | |
1 | 技术方案 | 内部管理制度 | 20 | 投标人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质量控制管理制度、招标文件制作与审核制度、 (略) 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项目履约验收制度等,上述制度全部具备且符合采购相关规定的计20分,缺一项制度或制度不符合采购相关规定或不能满足招标工作需要的扣4分/个,扣完20分为止,制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整体服务方案 | 20 | 投标人提供项目整体服务方案和工作流程,分档计分: | ||
保证措施及质 (略) 理 | 15 | 投标人提供项目保证措施及质 (略) 理方案,分档计分: | ||
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 15 | 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 ||
2 | 商务部分 | 服务团队实力 | 9 | 1.员工参加政府采购继续教育情况:2022年以来所属员工参加政府采购培训合格,每人计1分,最多计5分(需提供培训合格证复印件、所属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计分。) |
服务硬件保障设施 | 10 | 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 ||
类似代理业绩 | 5 | 1.提供2022年以来的货物,服务、工程类政府采购业绩,每提供一个项目计1分,计满5分为止,没有提供不计分;注:上述评分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财政部门指 (略) 的成交(中标)公告发布时间截图为准,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服务评价 | 6 | 1.提供除本项目业主以外的对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项目、货物、服务、工程等招标代理工作的服务评价证明(服务评价证明需加盖证明单位行政公章或主管采购采购科室公章):服务评价等级为优秀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6分;服务评价等级为良好的,每个计0.5分,最多计3分;服务评价等级为合格的,每个计0.25分,最多计1分;不提供的不计分。(注:同一个单位有多个项目的服务评价,只算1次服务评价) | ||
合计 | 100 |
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六)比选申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总则
1.本比选项目评审办法按“综合评估法”评分排序;本项目推荐1家中选人。
评审因素:公司业绩情况、服务方案、内部管理制度等,但不包括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款规定的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2.评审小组成员由比选人依法组建(3人或3人以上单数)。
3.评审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和响应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比选申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比选申请人是否具备比选申请资格。
2.澄清有关问题
对比选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名)要求比选申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 正。比选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比选申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
(1)评审小组根据比选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经资格和响应性检查合格的比选申请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然后根据评审得分确定比选申请人的排名顺序。
(2)先评资格部分,后评技术部分。
4.比选申请人评审结果排序
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仍无法排序的,由评审小组投票表决。
附表1 资格性检查表
序号 | 资格检查内容 | 比选申请人 | ||||
1 | 2 | 3 | 4 | 5 | ||
1 | 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 (略) 于有效期 | |||||
2 | 在中国 (略) 通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 |||||
3 | 比选申请文件是否正确签署盖章 | |||||
4 | 全权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全权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
5 | 近三年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网上查询截图,截图清晰,格式自拟,查询对象为企业)。 | |||||
6 | 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结论 | ||||||
评审小组签名: 监督人签名: 年 月 日 |
资格性检查表
注: 比选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比 (略) 理:
1. 比选申请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 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比选申请人不进入下一轮评审。
附表2 符合性检查表
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 检查内容 | 比选申请人 | |||||
1 | 2 | 3 | 4 | 5 | |||
1 | 完整性 | 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 |||||
比选申请文件的格式 | |||||||
2 | 实质性响应 | 比选申请有效期 | |||||
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且没有重大偏差或保留 | |||||||
3 | 结论 | ||||||
评审小组签名: 监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比选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比 (略) 理:
1.比选申请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完整性要求的;
2.未注明比选申请有效期或有效期少于60天的;
3. 比选申请文件中质量无承诺或达不到比选文件中规定标准的;
4. 比选申请文件含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附表3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
序号 | 内容 | 比选申请人 | ||||
1 | 2 | 3 | 4 | 5 | ||
1 | 比选申请文件中需要澄清的 | |||||
2 | 对比选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 | |||||
3 |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 | |||||
4 |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 |||||
5 | 结论 | |||||
评审小组签名: 监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1)评审小组可以以书面方式要求比选 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
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比选申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比选申请人不进入下一轮评审
附表 4 进入详细评审的合格比选申请人表
进入详细评审的合格比选申请人表
评审小组认定比选申请人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可以进入详细评审。
序号 | 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名称 |
1 | |
2 | |
3 | |
4 | |
5 | |
评审小组签名: 监督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表 5 不合格比选申请人表
不合格比选申请人表
评审小组认定比选申请人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确定其为不合格比选申请人。不合格比选申请人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
比选申请人名称 | 不合格情况说明 |
评审小组签名: 监督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表 6 评分表
申请人商务评分表
序号 | 评审得分 | ||||
比选人1 | 比选人2 | 比选人3 | |||
1 | 服务团队实力9分 | 1.员工参加政府采购继续教育情况:2022年以来所属员工参加政府采购培训合格,每人计1分,最多计5分(需提供培训合格证复印件、所属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计分。) | |||
2 | 服务硬件保障设施10分 | 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 |||
3 | 类似代理业绩5分 | 1.提供2022年以来的货物,服务、工程类政府采购业绩,每提供一个项目计1分,计满5分为止,没有提供不计分;注:上述两项评分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财政部门指 (略) 的成交(中标)公告发布时间截图为准,并加盖单位公章。 | |||
4 | 服务评价 6分 | 1.提供除本项目业主以外的对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项目、货物、服务、工程等招标代理工作的服务评价证明(服务评价证明需加盖证明单位行政公章或主管采购采购科室公章):服务评价等级为优秀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6分;服务评价等级为良好的,每个计0.5分,最多计3分;服务评价等级为合格的,每个计0.25分,最多计1分;不提供的不计分。(注:同一个单位有多个项目的服务评价,只算1次服务评价) | |||
合计 |
评审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 7 评分表
申请人技术方案评分表
序号 | 评审得分 | ||||
比选人1 | 比选人2 | 比选人3 | |||
1 | 内部管理制度 20分 | 投标人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质量控制管理制度、招标文件制作与审核制度、 (略) 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项目履约验收制度等,上述制度全部具备且符合采购相关规定的计20分,缺一项制度或制度不符合采购相关规定或不能满足招标工作需要的扣4分/个,扣完20分为止,制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
2 | 整体服务方案 20分 | 投标人提供项目整体服务方案和工作流程,分档计分: | |||
3 | 保证措施及质 (略) 理 15分 | 投标人提供项目保证措施及质 (略) 理方案,分档计分: | |||
4 | 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15分 | 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 |||
合计 |
评审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8 比选申请人得分汇总计算表
比选申请人得分汇总计算表
评委姓名 | 比选申请单位 | ||||
合计 | |||||
平均 | |||||
最后得分 | |||||
得分排名 |
注: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审小组签字:
监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 8 比选申请人最终名次排名表
比选申请人排名表
比选名次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1 | |
2 | |
3 | |
4 | |
5 | |
评审小组签名: 监督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