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露天矿坑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项目概要:项目对矿区内羊山、磨山、白山和西马山共四个露天铁矿采矿坑进行地质环境治理,修复治理土地总面积约*.2m2,复垦土地总面积约*.2m2(其中复垦耕地总面积0m2),四个露天矿坑总尾砂回填量约246.*m3,露天矿坑完成填方工程后对治理区进行植被复绿等工程施工。项目无土石方处置。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 系 人:刘爱兴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方正环保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516-*
E-Mail:*@*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工作内容: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公示单位: (略)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