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屏山县2024年东西部协作“蓝鹰工程”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和转移就业项目实施方案》, (略) 申报2024年屏山县东西部协作帮扶车间吸纳奖补资金*.00元。拟拨付 (略) 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00元(大写:*万*仟元整)。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19日至9月25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忠孝街4号,3楼309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附件:2024年东西部协作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统计表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