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2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洛阳 (略) (略) 涧东、涧西供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涧西水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2日。电话:0379-*传真0379-* 通讯地址: (略) 洛龙区广利街政和路交叉口向南130米路南洛龙 (略) 3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涧东、涧西供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涧西水厂) | 洛龙区古城路与英才路交叉口东北侧 | 洛阳 (略) | (略) (略) |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位于洛龙区古城路与英才路交叉口东北侧。本次改建主要任务为对涧西水厂进行“超滤膜处理+纳滤膜处理”深度处理工艺改造,新建双膜车间规模5万m3/d。项目总投资5828.23万元,环保投资74.5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加强施工扬尘监管,严格落实《关 (略) 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3]24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施工工地必须落实“七个100%”。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收集处理,施工废水分别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 (略) 政污水管网。运营期,超滤反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上清液返至前段处理单元,不外排。化学清洗废水经中和池添加氢氧化钠或柠檬酸中和 (略) 政污水管网。纳滤过程产生的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新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设备噪声采取建筑隔声及基础减震等措施,声环境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废超滤纳滤膜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