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及《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 号)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省人大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第5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1日―11月25日,为期 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 (略) (略) (略) ,电话:0735-* ,地址:宜章县玉溪 (略) 55号。
反馈问题 | (略) 管理机构属地责任,建立 (略) 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进一步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大破坏环境的赔偿力度。 (略) 管理机构长期以来重发展、轻环保, (略) 环境管理上“缺位”,没有依法履行条例第22条规定的基础设施运维和环境管理职责。一些排污单位没有履行好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主体责任,法律第42条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我省1657家重点排污单位中,还有199家未按要求安装使用自动监测 (略) ,少数企业自动监测不规范、设备运行不正常。部分企业没有严格落实环评和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环境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
整改目标 | (略) 环境管理, (略) 企业履行环境整改主体责任,确保环境安全。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31日 |
整改措施 | 1.督促企业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完成自动监控设备的 (略) ,对无故不安装的企业 (略) 。 2.加强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检查,利用双随机抽查及各类专项检查等时机强化对企业自动监控的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企业立行立改,涉及环境违法及犯罪的行为坚决 (略) ,倒闭企业严格落实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的主体责任。 3.指导第三方自动监测运维单位规范运维管理,鼓励其利用科技手段提高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 4.聚焦依托城镇污水厂、 (略) 等 (略) , (略) 突出问题领域开展核查和指导帮扶。 5.进一步落实线索筛查制度。 (略) 区为单位,以季度为时间周期,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城管、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为主要领域,按照规定的10个渠道,定期组织筛查,形成线索清单,及时开展索赔,加强督办。 6.开展案例实践。按照年初明确的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案件办理考核要求,加强督导考核。 7. (略) 环境保护 (略) “五好”园区建设综合评价范围,切实 (略) 环境管理。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园区重点企业完成自动监控设 (略) 。园区目前已督促重点企业宜 (略) 、湖南中 (略) 、氟化 (略) 理厂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略) 。 (二)园区和企业制定环境问题相关机制制度。宜章经 (略) 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建立宜章氟化学循环产 (略) 水环境风险问题预警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宜章氟化学循环产 (略) 水环境监测预警机制工作方案》《宜章氟化学循环产 (略) 关于建立章水河水环境预警机制的通知》《湖南宜章经 (略) (宜章氟化学循环产 (略) )项目入园联合审核制度》《湖南宜章经 (略) (宜章氟化学工 (略)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宜 (略) 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汇编》。 (三)宜章经 (略) 完善基础设施。1.完成宜章新型城 (略) 智慧化 (略) 建设;2.完成宜章氟化学循环产 (略) 基础设施(污 (略) 理规范建设)项目。3.定期开展讴环境质量监测。 (四)园 (略) 理厂建设情况。园区已建成两 (略) 理厂:1.宜章氟化学循环产业 (略) (略) 理厂;2.宜章县城 (略) 理厂。 (五)园区委托第三方环境管家开展环境管理。园区委托第三方环境管家 (略) (略) 企业做好环境服务,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环境基础设施运营日常巡查, (略) (略) ,开展环保培训,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投诉。 经过上述整改,该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