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略) 綦江区小型灌区项目施工(二标段)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03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招标人 | (略) 綦江区江河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重庆 (略) | (略) 綦江区小型灌区项目设计灌溉面积约11.*亩,由灌区调配水工程、取水设施改造工程、渠系改造工程、山坪塘整治工程等组成。改造提水泵站1座,提水管道长约4.82km;新建输水管道长约161.9km;改 (略) 和渠道长约84km;配套阀井1052座。新建流量检测站点位有15处,水位监测站点32处,灌区信息化1套。 | 150天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 (略) 现行有关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2024年5月21日 | *.57 | 唐家婕 | 建造师资格证书 | 渝*2 | *.88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 (略) 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