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发改委关于日峰镇新荣村安置地通水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黎川县日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日峰镇新荣村安置地通水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函》(日府函〔2023〕3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日峰镇新荣村安置地通水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日峰镇新荣村安置地通水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日峰镇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303-*-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日峰镇新荣村。
四、建设工期;1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De110PE给水管安装约700米;2、De75PE给水管安装约190米;3、De63PE给水管安装约180米;4、De50PE给水管安装约280米;5、DN100阀门安装14只;6、DN65阀门安装6只;7、DN50丝口阀门安装5只;8、DN40丝口阀门安装4只;9、DN100加密阀安装8只;10、DN100法兰水表(超声波)安装1组;11、DN100法兰水表(普通)安装7组;12、砖砌圆形阀门井建设14座;13、DN100法兰安装14副;14、DN65法兰安装6副;15、De75PE配件安装115只;16、De63PE配件安装119只;17、De50PE配件安装208只;18、De300×110PE铸铁分水夹安装1只;19、DN100调流稳压阀安装1只;20、水表箱安装78只;21、砖砌简易闸阀井建设15座;22、水表防冻罩安装78只;23、水表箱530×960×30安装 8座;24、砖砌水表井建设8座;25、人工挖沟、槽土方约650立方米;26、人工填土夯实约553立方米;27、人工运土方约98立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9.37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