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 (略) 河道管理站(以下简称委托方)的委托,定于2024年10月17日上午9:00在中国拍卖 (略) (http://**),依 (略) 2024年河道采砂经营权所涉 (略) 标段经营权按现状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段 | 所在河流 | 采砂权期限 | 核定(批准)生产规模(万立方米) | 起拍价 (万元) | 拍卖保证金 (万元) |
1 | (略) 小榆树村段辉发河1# (略) | 辉发河 | 2024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 | 1.04 | 33.8 | 14 |
2 | (略) 小榆树村段辉发河2# (略) | 辉发河 | 2024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 | 1.04 | 33.8 | 14 |
3 | 海龙镇双峰村段辉发 (略) | 辉发河 | 2024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 | 1.92 | 62.4 | 25 |
4 | 新合镇双胜村段辉发 (略) | 辉发河 | 2024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 | 2.05 | 66.7 | 27 |
5 | 梅河黑山头镇丰收 (略) | 梅 河 | 2024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 | 1.15 | 37.4 | 15 |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1.具有吉林省境内从事河道采砂经营活动的企业。
2.须具有符合标段要求的采砂机具、运输设备及安全员(具有培训证)。
3.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无非法采砂记录。
4.每个具备条件的从事河道采砂经营活动的企业凭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仅限报名竞拍一个采砂经营权,报名企业须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竞买。
5.在本拍卖公告发出后注册的营业执照,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6.竞买人竞拍资格 (略) 河道管理站审核通过。
7.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竞买。
三、报名信息
1、公告发布媒体:《 (略) 》《 (略) (略) 站》。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月16日16时,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资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不予受理):
(1)拍卖保证金银行转帐回单原件、复印件。
(2)竞买人经委托方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3)竞买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复印件。
(4)委托报名的须提供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
(5)竞拍成功后,须按委托方要求办理电子《河道采砂许可证》等。
四、标的物展示时间和地点
1、展示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月15日
- 展示地点: (略) 河道管理站(标的物所在地)
-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略)
五、拍卖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1、拍卖保证金缴纳:竞买人需缴纳拍卖保证金,由竞买人在2024年10月16日16时前以转账方式一次性缴入吉林省 (略) 帐户,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无效。
2、拍卖保证金缴纳要求:如竞买企业拍卖成交后违约,此保证金即为违约金,不退还竞买人。未成交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竞买人。
3、拍卖保证金缴纳方式:以转账的方式汇入到 账户。
缴纳账户名:吉林省 (略)
开 户 银 行: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开 户 账 号:(略)46
六、竞买须知
1、本次拍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拍标段均以现状为准。 (略) 对标段出现的任何河砂质量及其他问题, (略) 不负责标段任何瑕疵担保。
2、 (略) 网址为http://**,APP下载二维码见下,拍卖时间:2024年10月17日 9:00 。竞拍流程请按照http://**中的描述操作,确保顺利参与竞买。
3、标的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在2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价款及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买受人的拍卖成交价为净价,不包含其他任何相关费用。
4、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 (略) (略) 办理电子《河道采砂许可证》,并按照吉 (略) 要求,施工运输期间实行电子采运管理单制度,一切采砂行为,按委托方相关规定执行,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取消其开采权,其一切费用不予返还。
5、拍卖成交后,出现的各种税费均由买受人负责,委托方、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6、竞买成功后,由委托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标的直接移交给买受人,拍卖公司不负责移交。
7、委托方按标段的现状移交给买受人,与原标段采砂业主交接事宜,由买受人自 (略) 理, (略) 不负责协调。
8、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的GPS坐标 (略) 范围,深度、时限、数量进行开采,不得擅自扩大采砂范围和采砂深度,不得越界、变更开采地点,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经营。
9、买受人在采砂过程中出现压地、毁路等,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10、买受人在采砂过程中出现人身伤亡等各种事故均有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拍卖公司不负责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11、买受人采砂过程中与当地百姓发生一切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委托方、拍卖公司不负任何调解责任。
12、因工程需要或买受人与当地百姓发生一切费用而造成停采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委托方不负责赔偿责任,其竞买费用不予以返还。
13、买受人在所竞买标段作业期间,采砂现场安装的视频监控服务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委托方上交拍卖成交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开采期结束后,经河道管理站验收合格一年后全额退还。
15、作业期间不得影响河岸、堤防、闸坝、涵渠、电站等水利水文设施安全,不得危 (略) 、铁路、管线等设施安全。
16、在砂场 (略) 或明显位置设立公示牌,标明砂场名称、业主姓名、开采地点、开采量、开采方式、开采时间、GPS坐标点、监督单位等内容。河道采砂场内 (略) 域应设立安全警示牌,标示危险、禁止游泳(野浴、钓鱼)等标识,明确责任,确保安全。
17、企业营业执照的法人代表必须全过程在开采现场;按照委托方批准的河道采砂年度开采计划、分层、分部位均匀作业,禁止乱挖深坑或者掏窑挖洞。开采的砂、石、土料要随采随运,开采后的弃料应按合同约定或河道主管机关要求的地点有序堆放;禁止在河道内进行洗砂作业。
18、开采后的河床应按照委托方要求及时平复,保持平顺,无坑无坨,不得影响行洪安全。
19、开挖的断面底坡、纵坡不得改变河道比降、不得影响行洪安全和穿堤涵闸和泵站排水或引水。
20、开 (略) 内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与开采作业同步实施并取得既定成效。
21、进入河道内的车辆,需按指 (略) 线行驶,禁止随意开道行车。
22、砂石开采及运输不得损毁堤防、护岸和其他涉水工程设施,不得损毁测量标志、观测设施、通讯设施、 (略) 、照明报警器具、界牌、里程桩、宣传板等设施和护堤林草。
23、买受人必须接受委托方的检查、监督、管理、指导,执行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
24、按照委托方要求,按时报送生产情况(包括产量、产值、销售额等)。
25、禁止伪造、涂改或者买卖、抵押、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
七、拍卖公司报名联系方式
地 址:吉林省 (略) (略) (略) ( (略) 滨河南街1418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秦先生—(略) 杨先生—(略)
吉林省 (略)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