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 (略) 年产*吨生物基碳酸酯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
地址: (略) 蚌 (略) 1166号
项目名称 | 年产*吨生物基碳酸酯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地点 | (略) 固镇县经济开 (略) 东侧 |
建设单位 | 蚌埠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规划建设一条年产* 吨生物基碳酸酯,副产6500 吨*醇生产线及其配套公用辅助设施。该项目已取得批复,在调试过程中,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属于重大变动,遂重新报批环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导热油炉燃气产生的烟气、罐区废气。工艺废气、罐区呼吸废气经二级水喷淋+树脂吸脱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工艺废气与罐区废气经处理后,非*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的污染物排放标限值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导热油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坪冲洗水、设备冲洗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及废气处理废水。废水经丰原集团2号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通过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处理后排入开发区中水厂,中水厂处理后回用于开发区。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空压机、冷凝器、制冷机组、泵类和导热油炉等。机械设施基本位于室内,可以通过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加强周边环境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废渣、废树脂、废包装材料、废机油桶、废机油、废膜等危险废物自行贮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 5.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风险是1.*醇储罐泄漏事故;2.*醇储罐泄漏火灾次生事故。防治措施:储罐区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有毒有害报警仪、压强自动报警装置等,电气装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定期检修,储罐区附近放置应急物资和设备,制定巡检制度和重大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本项目设置环境风险事故水污染三级防控系统,防止环境风险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1-*-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