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农贸园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广西壮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0〕4号)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办水保〔2019〕172号)等相关要求,自主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于2025年1月 (略) 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验收组一致同意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农贸园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本次验收相关材料在工程建设 (略) 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电话:*
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西海沁天诚 (略)
监测单位:广西 (略)
建设地点:广西壮 (略) / (略)
备注:
- 附件1:监测总结报告.pdf
- 附件2:验收报告.pdf
- 附件3: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