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丽江巨龙 (略) 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丽江巨龙 (略) 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丽江巨龙 (略)
建设地点: (略) 宁蒗彝族自治县紫玛街道官地坝社区磨房沟
建设规模:新建设一条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日产熟料2500吨、年产熟料75吨;年产水泥100万吨
建设性质:新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主任*
1、项目概况:
丽江巨龙 (略) 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项 (略) (略) 宁蒗彝族自治县紫玛街道官地坝社区磨房沟,项目于2014年3月开工建设,由于相关手续未完善的原因,项目中途于2015年10月停工建设;后相关手续完善后,项目于2019年1月再次开工建设,于2021年12月建设完工。项目实际占地面积为16.15hm2、实际矿区面积为0.2781km2,实际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余热电站目前未建设。项目实际建成内容包括:①主体工程:石灰石矿山、破碎系统、皮带输送设施、料粉磨系统、生料均化库系统、煤磨制备系统、烧成回转窑窑头、窑中、窑尾及熟料冷却、水泥制成系统及打包系统等,其中变更后石灰石矿山实际矿区面积0.2781km2,矿区保有资源储量约5269.95万t,实际开采规模为81万吨/年,变更后矿山设计服务年限为58.7年;②辅助工程包括:110kV开关站、DCS自控系统、输送泵站、循环泵站、耐火材料库、地磅房、机修、化验室等;③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储库、预均化堆棚、配料库、煤粉仓、生料均化库、熟料库、水泥库等;④公用工程包括:供排水系统、供配电及自控系统、空压机房、运输系统等;⑤环保设施包括:除尘系统49套、雨污分流系统、化粪池、洒水车、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脱硝系统、回转窑在线监测系统、垃圾收集设施及废土石场等,项目实际建设一条2500 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且项目于2022年6月16日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已取得排污许可证;项目实际建成总投资为60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3400.5万元。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应当地政府部门要求,为提高宁蒗县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水泥厂拟增加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由于余热发电站设备与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设备需相匹配,而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设计方案正处于论证、考察阶段,目前余热发电站未建设。项目采取分期验收,目前余热发电系统未建设,不在本次竣工验收范围,待余热电站建设完工后单独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经综合分析,并根据对照《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中《水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相关要求,项目不属于发生重大变更项目,纳入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2、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制,项目仅设雨水排放口,不设污水排放口。项目区针对生产生活区域及进场道路内设置排水沟,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排出厂区;此外,于矿区道路截排水沟旁及废土石场截排水沟旁分别设置有沉砂池,矿山道路及废土石场初期雨水分别经沉砂池沉淀后排出厂区。熟料生产线等设备冷却水经循环水池循环回用,不外排;办公生活区食堂废水设置隔油池预处理后与一般生活污水及生产辅助过程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达标回用于绿化用水及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污水处理站采用A/O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加砂滤碳滤过滤装置进行废水处理,处理规模为60m3/d。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分析可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生产辅助过程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污水处理站出水口各项监测指标监测值均可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消防及绿化用水水质”标准限值,可达标回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项目采用低硫煤,同时回转窑烟气采用布袋除尘+低氮燃烧器+燃料分级燃烧+SNCR脱硝工艺进行烟气净化后经102m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分析可知,项目窑尾烟气排放口颗粒物、SO2、NOX、氨、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等监测浓度均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限值要求;项目窑头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经30m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分析可知,窑头烟气排放口颗粒物监测浓度均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限值要求;公司已在窑头和窑尾安装了烟气成分在线综合分析仪在线监测装置,在线监控项目窑头为颗粒物,窑尾为SO2、NOX、颗粒物、含氧量、温度、压力、流速。在线 (略) 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实现对污染物排放进行实时监控。同时,项目进一步优化除尘器设置,原料破碎、预均化、均化、储存、输送以及水泥配料、粉磨、储存、包装等各环节均设置有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共建设有45套(除窑头及窑尾)袋式除尘器及2套旋风除尘器进行净化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分析可知,各原料破碎、预均化、均化、储存、输送以及水泥配料、粉磨、储存、包装等各环节排气筒排放口颗粒物监测浓度均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限值要求,均可达标排放,影响较小。
②无组织废气:本项目粉状物料输送采用密闭式设备,物料转运尽量降低排料落差,粉状物料储存采用密闭圆库,采用封闭堆场,以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对石灰石储存库顶和库底、配料库底、生料均化库顶和库底、熟料和水泥库顶、包装机以及各转运点等粉尘无组织排放源均设置除尘装置,将大部分无组织排放纳入除尘系统,使之成为有组织排放。此外,石灰石破碎口设置有简易喷淋降尘设施。项目运输路面设置有专人维护管理随时修补破损路面减小道路扬尘,配置专人每天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同时配置洒水车定期对现目区道路等裸露地面采取洒水降尘。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可知,生产生活区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氨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限值要求;配套石灰石矿山无组织颗粒物监测值均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限值要求,均可达标排放,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对破碎机采用减振、隔振措施,对各类风机采取消音和减振措施,水泵置于水泵房,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项目按要求在现目区空地规划建设绿化,噪声经从源头采取减震、消声等措施、加之经绿化降噪、距离衰减后影响较小。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分析可知,项目生产生活区厂界东、南、西、北四侧厂界噪声监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配套石灰石矿山矿区东、南、西、北四侧矿界噪声监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均可达标排放。项目生活区声环境现状监测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运营期各除尘器收集下的粉尘若为产品则送入水泥库储存外售,原料配料等系统回收的原料则直接通过密闭的螺旋输送机返回到生产线相应的工序中利用;废弃耐火砖经暂存后定 (略) 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对于废弃纸张、物料、玻璃及金属废物等回收利用的部分,经分拣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对于其余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则采用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设置有1间占地面积为40m2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已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有标识牌及台账,收集废机油等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丽江村祥 (略) 单位进行处置。
综上,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影响较小。
3、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4、公众意见投递: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丽江巨龙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宁蒗彝族自治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