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分公司2024年LM- (略) 面专项沥青混合料运输采购
第1号补遗书
根据《襄阳分公司2024年LM- (略) 面专项沥青混合料运输采购询比采购文件》(以下简称“询比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询比文件做出如下澄清。本补遗书是对询比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询比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各申请人注意是否完整。补遗书内容如下:
一、补遗书
1、第六章 申请文件格式 (七)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2.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的扫描件,以及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工作经历为承诺制(从事工作、从业年限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证明资料。”调整为“2.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扫描件以及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工作经历为承诺制(从事工作、从业年限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证明资料。”。
2、询比文件其他要求及内容未做调整。
采购人:湖北 (略) (略) 襄阳分公司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