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产交〔2025〕第4号
晋亿信拍公字〔2025〕第2号
受委托, (略) 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山西 (略) 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略) 32号B幢8室不动产(商品房)一套,总层数3层,登记建筑面积554.40平米,未登记地下室建筑面积184.8平米,混合结构,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商业;该房产存在抵押事项,权利人:山西灵石农村 (略) , (略) 于空闲状态;房产周边 (略) (略) 小学、泰山庙小学、晋中红十字长 (略) 、榆次文化中心广场等公共服务配套,紧邻颐景新城、西湖花苑、阳光花园、新集花 (略) ,区域内商业繁华,人流量较大,交通较为便利,地理位置较好;起拍价:7,#,竞买保证金:3,#。
二、拍卖时间及方式:拍卖时间定于2025年1月17日上午10时开始, (略) (http://**)以网络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拍卖。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现场勘察联系人:刘先生,电话:#。
四、标的展示地点: (略) (略) (略) 32号B幢8室。
五、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企业,均可申请参与竞买(自然人报名上传身份证原件;企业报名上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2.办理报名:
线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办理交纳“竞买保证金”前, (略) (http://**)的规则、流程完成“注册”→“认证”→“报名”操作;因逾期未完成上述准备工作而 (略) 络竞买资格导致不能进行竞买的风险和责任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请于 2025年1月16日17: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汇至以下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与汇款人名称须一致,保证金不计利息):
账户名称:山西 (略)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山西榆次农村 (略) 窑新街支行
行 号:#
4.特别提示:竞买人在以上“线上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中有任何一项未完成的,均不能取得竞拍资格,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17:00截止。
七、联系人:
1.山西 (略)
地址: (略) (略) 西顺城街尚座商务楼613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2.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市民之家2号楼1009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4-#
八、竞买注意事项及瑕疵声明:
1.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标的交割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面积、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产权登记、结构、成新度、状态、可用性以及使用面积等)承担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图录、状态报告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2.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展示期间内认真阅读有关说明,亲自实地查看标的,并对标的进行谨慎的选择,对标的的面积及相应价格进行自估,同时对其竞买行为负责,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已对标的现状勘查确认,一经应价,不得撤回,竞价成交后,承担标的瑕疵带来的风险和损失;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场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认同,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本次拍卖不对标的面积差异提供保证,提请竞买人自行勘验,做出合理判断进行竞价,如不清楚可向委托人、拍卖人书面提出询问。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房产的现状和瑕疵了解并认可,拍卖成交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房产的现状,自愿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及风险。
3.在拍卖前如遇委托人撤拍或中止(终止)拍卖,拍卖人退还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竞买成功买受人需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责任与义务。
4.本次拍卖具有法律效力,竞拍是竞买人的真实意图,拍卖标的成交后,买 (略) 络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山西 (略) 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及《电子拍卖笔录》,并缴纳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按成交价款为基数2%的拍卖佣金和按成交价款为基数2%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费,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面积、产权登记及转移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拍卖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拍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须持《电子成交确认书》至 (略) 办理拍卖标的的移交手续,委托人按房屋现状进行移交,委托人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产权变更事宜,在办理标的产权变更时所涉及到的税、费等费用应根据税法及国家相关规定,双方各自承担。该标的成交前所欠缴的物业费、水、电、暖、燃气等相关费用由委托人负责,成交后须支付的物业费、水、电、暖、燃气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拍卖标的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相关证件时的确权测量面积为准。若拍卖公告的不动产面积与权证登记面积不一致,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找齐面积差额及差价,不影响或改变已拍卖的成交价格,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7.拍卖人只向委托人、买受人出具成交证明和相关资料,不承担标的移交、产权变更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在办理标的产权变更中因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不能顺利变更的,拍卖人不承担责任,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8.拍卖成交时, (略) (略) 支付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价×0.15%), (略) 要求的支付方式进行,否则拍卖人将无法与买受人结算。
9.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山西 (略)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