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一、谈判文件关于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竞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
(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调整为:2023年9月18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9月18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3)谈判开始时间调整为:2023年9月18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4)竞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为:供应商将竞标保证金从供应商开户银行账户(自有船舶的自然人必须由本人账号汇入)按规定金额一次性支付至竞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内,并于2023年9月15日15:00时前到账,供应商应自行考虑竞标保证金的汇入时间风险,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与本次补遗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为准。
(略) (略)
重庆 (略)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