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湖坊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铅山县湖坊镇沙溪村委会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请示》〔湖府字〔2023〕8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改进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满足工作需要。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铅山县湖坊镇沙溪村委会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9-*-04-01-*)
项目单位为铅山县湖坊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铅山县湖坊镇沙溪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占地面积161.29平方米,建筑面积484.15平方米村委会便民服务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
五、相关专家意见和建议:
1、补充项目初步设计总说明书,并兼顾可研报至章节内容编制。补充项目总平面布置设计图,明确各功能区相对位置关系。明确建筑节能做法。
2、依据地勘报告明确基础和结构形式。
3、明确供配电、给排水设施条件。应满足消防设计规范要求。
4、工程量再核实。未考虑石方挖运。断桥铝合金窗单价偏低。真石漆单价偏低。
六、项目总投资概算为90.1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82.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万元,预备费2.4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附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申请立项的报告等。
八、请你单位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两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3年11月16日
?抄 ?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
????????? (略) 铅山生态环境局,县监委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