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19日我 (略) 春达 (略) 《 (略) 春达 (略) 砂石加工及水泥稳定碎石级配基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9日-2023年6月1日,共十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内报我局。
联系电话:0833-*
传 真:0833-*
通讯地址: (略) 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号
邮政编码:*
Email:*@*63.com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略) 春达 (略) 砂石加工及水泥稳定碎石级配基层项目 | (略) 沙湾区葫芦镇葫芦坝村14组14号(103度34分53.05秒,29度19分20.035秒) | (略) 春达 (略) | 四川环策安全 (略) | 2023年5月19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