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6
二、项目名称:井江镇马达村乡村振兴粮经烘干房设备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中盛 (略) | 屏山 (略) 分流区D5地块06栋2单元3层01号 | 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中盛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 | 设施农业设备 | 井江镇马达村乡村振兴粮经烘干房设备建设项目 | 益民、三值等 | Y-H-01、EDX8600EM等 | 1(项) | 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季华、林涛、袁兆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长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1-*
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 (略) ”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井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宁县井江镇太平社区1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长宁县 (略) 长宁县长宁镇鼎盛国际2号楼幢X第1层1-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苟女士
电话:*
四川 (略)
2024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