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略) 中档镁砂、重烧镁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5日(7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审批项目名单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审批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1 | (略) (略) 中档镁砂、重烧镁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4〕44号 |
2 | 鞍钢股份资源经营储运中心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4〕45号 |
3 | 中唯炼焦技术国家工程 (略) OLED公斤级生产线、尾气升级处理改扩建项目 | 鞍行审批复环〔2024〕46号 |
环评批复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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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17日
中唯炼焦技术国家工程 (略) OLED公斤级生产线、尾气升级处理改扩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