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对临床试验项目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及质量控制, (略) 临床试验一体化信息平台打造为临床试验远程监督、核查、稽 (略) ,现拟对临床试验一体化平台系统合作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响应。
一、征集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临床试验一体化平台系统合作,项目预算金额:0元;
(二)项目要求:
★1、符 (略)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药物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试行)》中关 (略) 化监查和远程监查及GCP系统具备权限管理、稽查轨迹和系统验证的要求;
★2、 (略) 信息安全要求,其中远程监查系统只调阅参与临床试验相关受试者诊疗数据、病历、检验、检查等页面信息,做到整个远程监查过 (略) 、不落地、操作全程监控,具备人脸识别及短信验证码认证、对任何用户操作行为进行录屏及日志监控,确保受试者隐私信息安全并符合GCP法规要求;
★3、临床试验一体化平台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试验项目管理、人员管理、权限管控、系统视图调阅、电子文件夹归档、药房管理、财务管理。
4、若本次合作项目征集仅有一家供应商报名, (略) 党委会讨论通过;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报名, (略) 党委会讨论通过,并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出一家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经国、地税登记的法人单位,有能力独立完成此项目要求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报名人身份证原件;
2、报名人如为被授权人,需提供报名单位为其连续 (略) 保证明,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保证明。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既往与本单位有过业务往来的,必须在本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记录。
6、本次合作项目征集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和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时间、地点及联系事项
1、响应时间:即日起至8月25日止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响应地址: (略) 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10- *** 。
3、将所需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 q.com(邮 (略) 名称及项目名称,邮件内容注明参与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回复)。
有关本次合作项目征集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电咨询。
(略)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