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 (略) 生态环 (略) 年产10万吨尼龙66项目、辽宁三通再生 (略) 年处理30000吨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辽宁 (略) 工业固废填埋场改建项目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23日~2024年3月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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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略) 年产10万吨尼龙66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辽市环审发〔2024〕5号 | 2024.2.23 |
2 | 关于辽宁三通再生 (略) 年处理30000吨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辽市环审发〔2023〕6号 | 2024.2.23 |
3 | 关于辽宁 (略) 工业固废填埋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辽市环审发〔2024〕7号 | 2024.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