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通过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方式,对江油市大康镇DK-A-11-02、DK-A-11-03、DK-A-13-01(部分)号地块******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得到结论如下:
评估地块2013 (略) 大康镇匡山村村民集体农用地及宅基地;2013年至今,地块为大康镇 (略) 居民宅基地、农用地(大棚蔬菜种植)、农用设施用地(大棚蔬菜种植)及 (略) 用。根据《 (略) (略) 关于大康镇(DK-A-11-02、DK-A-11-03、DK-A-13-01地块)规划指标的说明》可知,本次评估地块中DK-A-11-02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C5)、DK-A-11-03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DK-A-13-01(部分)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地块历史未存在工矿用途,无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废堆放、倾倒及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按照《四川省建设用地士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川环办函〔2022〕443号)可知,本项目不需要开展******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综上所述,根据******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调查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此阶段调查工作结束。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下一步可作为******类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