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职业教育中心2024年春季校园绿化升级工程初步设计的立项请示》(平教体发〔2024〕4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职业教育中心2024年春季校园绿化升级工程
(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平罗县职业教育中心基础设施,改善校园景观环境,提升整体文化氛围和品质,丰富校园文化建设,为创建花园式学校奠定坚实基础。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职业教育中心校园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对平罗县职业教育中心2号宿舍、3号宿舍间及北侧绿地进行绿化提升,总绿化面积21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更换、管道铺设、上下水井维修及苗木种植等。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4月-2024年5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7.*元,其中:工程费用16.*元,其他费用1.*元。
资金来源:学校公用经费17.*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 (略) (略) ,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