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批复平罗县县 (略) 智慧化改造及小区供水管道漏损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平建发〔2024〕6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县 (略) 智慧化改造及小区供水管道漏损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2404-*-17-0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县城中心城区公 (略) 基础设施,有效保障县城居民饮水安全,消除供水安全隐患,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智能供水公共服务,对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新利小区3859户、富民苑1108户、颐明苑326户合计5293 (略) 进行改造,改造内 (略) (略) 改造,并更换智能入户计量表*组;实施分区计量,安装分区计量流量计43组;构建“智慧供水系统” (略) 1套等。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5615.*元。
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投资。
六、有关要求
请按照“实事求是、经济适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估算投资等进行科学分析和测算。请据此批复,进一步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建设资金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