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为使项目周边的社会团体和群众了解和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将《孙家湾石膏综合利用原料堆场建设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孙家湾石膏综合利用原料堆场建设项目(重大变更)
二、建设地点: (略) 开阳县双流镇双永村孙家湾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为在已建成投运的孙家湾石膏综合利用原料堆场的基础上进行变更,变更后堆场 (略) 、B区,A区整体堆存至1465m标高作为变更后的一期,B区整体堆存至1470m标高作为变更后的二期。一期库容154.#m3,二期库容295.#m3,总库容450.#m3。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 (略)
地址: (略) 开阳县双流镇凉水井村黄金树组48号
联系人:张兴
联系电话:0851-#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 (略)
地址: (略) (略) 花 (略) 中环广场2号楼3203
联 系 人:左信松
联系电话:0851-#
七、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及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公示稿及公众调查意见表下载链接如下:
链接:http://**
提取码:wwya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公示稿公示期间,公众可对报告书中的内容、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周围环境影响、污染治理、人群健康等方面提出意见。
八、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邮箱:*@*q.com
2、邮寄地址: (略) (略) 花 (略) 中环广场2号楼3203
九、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贵州 (略)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