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略) :
你公司报来的东部新城伶俐水厂取水泵房工程(项目代码:2310-*-89-01-*)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东部新城伶俐水厂取水泵房工程位于新建水厂选址西北方向约200m的现状取水泵房东侧。场区整体为长方形,场区东西方向长55m,南北方向长42m,按远期规模一次性征地,总用地面积2266m2(约3.4亩)。工程包括一座圆形取水泵房及原水管道。取水泵房设计规模为*m3/d,土建规模*m3/d,本次工程设备安装规模*m3/d。
二、工作等级及论证范围
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及论证范围的确定基本合理。
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为一级。分析 (略) 青 (略) ,总面积为4336km2。取水水源论证范围为项目取水口至上游南宁水文站之间约80km的邕江河段区域,区间流域面积约为4230km2。取水影响范围为取 (略) 六景镇道庄村(青秀区与六景镇交界处)之间的邕江区域,河段长约12.0km。
三、设计水平年及保证率
现状水平年为2022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
供水保证率取95%。
四、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
现状20 (略) 青秀区总用水量为2.15亿m3(其中地表水用水量1.934亿m3)、 (略) 总用水量为4.05亿m3(其中地表水用水量4.002亿m3),地表水资源总量合计为26.8亿m3,地表水资源(不含过境水)开发利用率为23.1%,邕江径流量(南宁水文站断面)为389亿m3,过境水资源非常丰富,区域以地表水资源开发为主,开发利用程度不大,农业节水、生活节水具有较大开发利用潜力,结论基本可信。
五、取用水合理性
项目取水口布置基本合理。取水口位于伶俐镇区上游的长塘镇天堂村幸福坡,邕江右岸,现状已建伶俐水厂取水口下游约30m处,距离伶俐镇区约6.5km,地理位置为东经108°42"33.04",北纬22°50"18.65"。
项目取水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本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里的鼓励类城镇供排水工程项目。水厂将与伶俐给水厂、六景水厂、竹标水厂联合向东部新城、伶俐镇、六景镇、周边工业园区及社区提供服务,符合《南宁东部产业新城供水规划方案》(2023年9月)、《 (略) 群发展规划》、《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 (略) 城乡供水规划专题研究(2020-2035)》的要求。
项目需水预测以及供水规划配置分析合理。本取水泵房2035年最高日取水量为5.*m3/d,日均取水量为4.*m3/d,年取水量为*m3,水厂自用水量为0.*m3/d。
项目用水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20 (略) 青 (略) 的用水量为2.15亿m3和4.05亿m3,考虑农业、生活、工业总节水量0.09亿m3和0.365亿m3后,与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2.47亿m3和5.46亿m3相比,还有0.41亿m3和1.775亿m3的控制余量,本项目年取水量为*m3,占青秀区控制余量的6.75%,未突破青 (略) 水资源管理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项目自来水用水定额为1.05 m3/ m3,达到广西地方标准《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678-2023)先进值的要求。
六、取水水源论证
项目取水水量可靠。经百色水库调节后邕江日保证率95%可供水流量为312 m3/s,本项目2030年最大取水量0.61 m3/s,仅占2035年枯水月可供水量的0.21%。
项目取水水质可靠。取水口所在河段现状水质为Ⅱ类,满足本项目的取水水质要求。
七、取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下游主要的现状取水口有伶俐糖厂取水口、伶俐电灌站以及六景至莲塘一带农村集中连片供水工程,总的用水要求为3.19 m3/s。另外,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郁江宾阳干线取水工程拟在本项目下游约1.0km处取水,设计取水流量为5.5 m3/s,设计年取水量为0.94亿m3;平*运河拟2035年和2050年从郁江引水24m3/s和40 m3/s;引郁入钦工程拟引郁江水20 m3/s向钦江和大风江补水,这些引水项目均通过百色水库专用库容调节和南盘江调水工程补充,水量是有保障的。经综合分析,本项目2030年最大取水量0.61 m3/s,邕江日保证率95%可供水流量为312 m3/s,本项目取水量仅占来水的0.195%,占比很小,取水后对下游用水户的取水影响较小。
八、水资源保护措施
本项目通过加 (略) 工艺环节建设,降低 (略) 漏失率,安装取用水监控、计量设施等方式来保护水资源。节水措施基本合理。
九、节水评价
节水目标和指标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总量指标的要求,用水效率指标超过国内平均水平,取用水规模基本合理,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十、结论及要求
(一)编制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 *-2017)的要求。
(二)本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书批准编号为:(桂南)申字〔2024〕第*号。
(三)项目建设时,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取水口安装符合水资源监控设备技术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四)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 (略) 水利局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五)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建设单位须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19〕6号)的要求,将将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申请函、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自查报告(包括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计量设施认证及检定或核准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水质监测结果)、取水许可证申领表、取水许可证登记表等材料报送我局,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六)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略) 政务服务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