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获得电力”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关于印发“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2024版)的通知》(黄发改环资〔2024〕18号)《 (略) 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的通知》(黄营商环境组〔2024〕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黟县“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2024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2024年5月30日
附件:
“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2024版)一、提升目标
聚力打造“皖美办电”品牌,深化巩固“三零”“三省”服务,在试点区域推进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容量由160千瓦提高至200千瓦,推广“开门接电”服务模式,扩大“零计划停电”示范区范围, (略) 、农网供电可靠率分别达到99.977%、99.93%。强化供电保障、降低接电成本、优化服务水平,对标 (略) ,力争“获得电力”领域达到全省靠前水平。
二、提升举措
(一)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实现接电更快捷
1.强化重点项目专属服务。深化重点项目用电报装全程代办服务,打造“专属客户经理团队”,由专属客户经理代办用电报装、涉电审批等事项。落实重点项目一对一“项目长”负责制,组建专业服务团队,高效协调推进重点项目接电进度。建立“意向接电+约时送电”契约式服务机制,政府部门、供电企业与用户签订三方契约,明确项目送电时间及各方权利义务,助力重点项目早开工、早送电、早投产。
2.推广园区企业“开门接电”。政企联 (略) 规划布局,超前布点变电站站址和电 (略) 通道,将批 (略) 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政企协同强化土地出让、招商引资计划等信息共享,超前建设园区内部 (略) ,实现园区电力接入“拿地即开工”。供电企业在线获取项目核准备案信息,超前制定供电方案,按照本地电力接入成本分摊政策,提前 (略) 至待开发地块,实现企业“入驻即用电”。
3.创新推行极简审批改革。全面落实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20千伏及以下用户300米以内电力接入工程备案制和35千伏及以下用户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制。进一步修订完善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政策和办事指南,试点对符合“三零”服务或“非禁免批”范围的电力接入工程实施“非禁免批”政策,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推动涉电审批再提速。
4. (略) 政设施协同建设。探索电力管沟“随路先建”,供电企业参 (略) 设计方案评审和竣工验收,保障设计和施工标准满足管线敷设要求, (略) 重复开挖。探索制定电源点、电力管廊建设支持政策,推进实现土地出让时,同步确定电源点(开关站)建设用地, (略) (略) 时,同步规划和建设电力管廊。
(二)突出数智赋能驱动,实现办电更便利
5.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拓展“政务+电力”服务场景,深化“不动产+供电”联动过户、“企业开办+用电申请”联办、 (略) 联合报装场景应用,试点推进“工商变更+更名”等公共服务“一次办”。拓展供电业务组合联办场景,实现“过户+改类”“过户+增容”“过户+退费”“销户+退费”“更名+增值税变更”等供电业务“一次办”。
6.深化“物流式办电”应用。依托“ (略) ”客户端,提升电子签章应用的便利度和友好性,完善服务需求提出、供电方案答复、供用电合同签约、竣工报验等线上办电功能。优化业务进程展示界面,开发关键节点提醒功能,实现办电进程全景式展示。开通环节责任人查询、办电服务催办、服务质量评价等功能,实现用户诉求“云端响应”。
7.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电子发票开具、下载、送达等多维服务。实现电费缴纳、阶梯电量跨档等用户关切信息及时推送,提升供电服务信息触达能力。及时获取土地出让、项目立项批准、项目规划、企业开办等信息,推动居民“刷脸办电”、企业“一证办电”应用常态化。
(三)落实为民惠企政策,实现用电更经济
8.扩大“三零”服务范围。巩固160千瓦及以下容量小微企业低压接入“三零”服务改革成果。 (略) 条件,在试点区域推进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提高至200千瓦,进一步扩大低压用电报装“零投资”范围。
9.细化延伸投资政策。深入推进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完善电力接入工程成本分摊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出资界面、资金来源、拨付程序、拨付标准、电网建设标准、项目实施程序等内容,确保“零投资”政策严格执行到位。加快实现工程建设进度线上展示,推动进度适度超前或与用户受电工程同步完工,助力惠企政策加快落地。试点推动签订出资协议或工程建设协议,明确各方责任,探索将协议作为业扩报装启动条件的可行性。
10.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持续清理规范用电领域收费,推动明码标价,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积极探索“临永结合”模式,在符合条件的区域统筹设计施工临时用电和永久用电的接入方案,施工临时用电使用完后可快速接入永久用电,节省用户综合成本。深入开展“供电+能效”服务,为重点企业提供综合能效诊断、新能源接入等服务,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四) (略) 建设发展,实现供电更可靠
11. (略) 建设短板。聚焦老旧小区、城中 (略) 薄弱区域,持续 (略) 建设改造, (略) 架结构, (略) 供电能力。优先对近三 (略) 或故障点开展隐患消缺排查,差异化 (略) 局部规划设计和灾害防控标准,增强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实施频繁停电典型问题专项整治,做好任务台账动态更新和闭环管理,按期完成任务台账整治销号。
12.提升运维服务能力。推广0.4千伏不停电作业应用,试点开展10千伏电缆不停电作业。继续拓展“零计划停电”示范区建设范围, (略) 县核心区取消计划停电。加强故障快速抢修复电管理, (略) 故障主动抢修技术和“先复电、后抢修”模式,减少停电时间、次数和影响范围。
13. (略) 智能化水平。推进设备状态监测、运行方式调整、故障快速自愈等实用化应用,按照“应遥必遥”原则,在预安排检修、故障处置、方式调整等方面常态化应用远方遥控操作,提高终端在线可用水平。加快推进重要节点“三遥”功能建设改造,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
14.强化可靠性机制建设。完善并落实供电可靠性管制机制,明确技术标准、奖惩标准、奖惩兑现程序和周期等内容。规范公布停电、供电基础设施供应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等信息。全市全口径供电可靠率达到99.95%,城网、农网供电可靠率分别达到99.977%、99.93%,城网、农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分别不超过2小时、6.13小时。
(五)擦亮“皖美办电”品牌,实现服务更贴心
15.做好为民为企服务。常态化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民宿座谈、供电服务意见建议征集等用户走访活动,聚焦报装接电、供电质量、办用电成本等方面,听取收集用户意见建议,协调解决用户在办电和用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供电服务线上评价体系,将用户评价由人工电话回访、现场发放服务评价卡等线下渠道转变为线上互动,力争全省首批实现用户评价数字化。组建“电力观察员”队*,分行业、园区收集反馈用户诉求和服务体验。试点开展电能质量敏感用户专项排查,做 (略) 巡视、用电检查、监测诊断等服务,针对性提出治理建议,引导用户加强内部治理,推动电能质量问题稳步解决。
16.优化供电服务模式。因地制宜推行“村网共建”“社网共建”“园网共建”服务,设立电力 (略) 点,将 (略) 络融入基层、园区服务体系,提升供电服务快速响应能力。试点推行高压办电“一次都不跑”试点。提供全程“代办”服务,明确业扩报装、 (略) 审批等涉电代办事项,由专属客户经理提供全程服务。进一步拓展“政务+电力”办电需求传递渠道,采用“数据跑、人不跑”模式,全面落实“零证办、刷脸办、一证办”。建设“未诉先办”示范区,挖掘用户潜在需求,主动开展供电服务,提升“皖美办电”品牌影响力。 (略) 、展会、节庆、农田等小容量流动性用电场景,推出“扫码用电”服务,实现共享插座随扫随用。
三、推进落实举措
(一)抓好任务落实。 (略) 级“获得电力”工作专班机制作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协同攻坚重点难点问题。各区县要动态优化工作专班机制,制定本地区“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和任务清单,加强对乡镇、园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交流,清单化闭环式推进目标举措落地见效,并于每月25日前反馈提升行动方案月度工作进展。
(二)推动改革创新。各区县要针对工作短板弱项,推出更多集约高效、首为首创的务实创新举措。有条件的区县要积极主动承担提升行动方案各项试点任务,对率先完成试点任务的区县,将优先呈报季度分析评议正面典型案例,同时向省能源局报送,并根据省能源局采纳情况,在季度、年度综合评议中予以体现。
(三)注重宣传解读。持续开展“获得电力”改革成效宣传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报道,促进相互学的创新做法、成效亮点和有关政策规定,讲好“皖美办电”品牌故事, (略) 发展改革委报送高质量的宣传报道。
附件:“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2024版)任务清单
附件:
“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2024版)任务清单
序号 | 分类 | 工作目标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强化重点项目专属服务 | 深化重点项目用电报装全程代办服务,打造“专属客户经理团队”,由专属客户经理代办用电报装、涉电审批等事项。落实重点项目一对一“项目长”负责制,组建专业服务团队,高效协调推进重点项目接电进度。 | 县供电公司 | 2024年6月底 | |
★2 | 建立“意向接电+约时送电”契约式服务机制,政府部门、供电企业与用户签订三方契约,明确项目送电时间及各方权利义务,助力重点项目早开工、早送电、早投产。 | 县供电公司 | 2024年6月底 | ||
★3 | 推广园区 企业“开门接电” | 政企联 (略) 规划布局,超前布点变电站站址和电 (略) 通道,将批 (略) 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 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县开发区管委会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4年9月底 |
★4 | 政企协同强化土地出让、招商引资计划等信息共享,超前建设园区内部 (略) ,实现园区电力接入“拿地即开工”。 | 县发改委、供电公司、县开发区管委会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 | 2024年9月底 | |
★5 | 供电企业在线获取项目核准备案信息,超前制定供电方案,按照本地电力接入成本分摊政策,提前 (略) 至待开发地块,实现企业“入驻即用电”。 | 县发改委、供电公司,县开发区管委会 | 县住建局 | 2024年9月底 | |
6 | 创新推行极简审批改革 | 全面落实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20千伏及以下用户200米以内电力接入工程备案制和35千伏及以下用户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制。 | 县发改委、供电公司 | 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 | 持续推进 |
7 | 探索进一步修订完善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政策和办事指南,试点对符合“三零”服务或“非禁免批”范围的电力接入工程实施“非禁免批”政策,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推动涉电审批再提速。 | 县发改委、供电公司 | 2024年11月底 | ||
★8 | (略) 政设施协同建设。 | 探索电力管沟“随路先建”,供电 (略) (略) 设计方案评审和竣工验收,保障设计和施工标准满足管线敷设要求, (略) 重复开挖。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 | 县发改委 | 2024年11月底 |
9 | 推进实现土地出让时,同步确定电源点(开关站)建设用地, (略) (略) 时,同步规划和建设电力管廊。 | 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县开发区管委会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 | 2024年11月底 | |
★10 | 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 | 拓展“政务+电力”服务场景,深化“不动产+供电”联动过户、“企业开办+用电申请”联办、 (略) 联合报装场景应用,试点推进“工商变更+更名”等公共服务“一次办”。 | 县供电公司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数据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 | 2024年11月底 |
★11 | 拓展供电业务组合联办场景,实现“过户+改类”“过户+增容”“过户+退费”“销户+退费”“更名+增值税变更”等供电业务“一次办”。 | 县供电公司 | / | 2024年9月底 | |
★12 | 深化“物流式办电” 应用 | 依托“ (略) ”客户端,提升电子签章应用的便利度和友好性,完善服务需求提出、供电方案答复、供用电合同签约、竣工报验等线上办电功能。 | 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 县数据资源局 | 2024年11月底 |
★13 | 优化业务进程展示界面,开发关键节点提醒功能,实现办电进程全景式展示。开通环节责任人查询、办电服务催办、服务质量评价等功能,实现用户诉求“云端响应”。 | 县供电公司 | 2024年9月底 | ||
★14 | 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 | 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电子发票开具、下载、送达等多维服务。 | 县供电公司 | 县税务局 | 2024年11月底 |
★15 | 实现电费缴纳、阶梯电量跨档等用户关切信息及时推送,提升供电服务信息触达能力。 | 县供电公司 | 2024年9月底 | ||
★16 | 及时获取土地出让、项目立项批准、项目规划、企业开办等信息,推动居民“刷脸办电”、企业“一证办电”应用常态化。 | 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资源局 | 2024年9月底 | |
17 | 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 | 试点开展移动作业终端功能升级,实现现场服务记录自动录入系统流程。 | 县供电公司 | 2024年11月底 | |
★18 | 扩大“三零”服务范围 | 巩固160千瓦及以下容量小微企业低压接入“三零”服务改革成果。 (略) 条件,在试点区域推进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提高至200千瓦,进一步扩大低压用电报装“零投资”范围。 | 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 2024年9月底 | |
★19 | 细化延伸 投资政策 | 深入推进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根据需要完善电力接入工程成本分摊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出资界面、资金来源、拨付程序、拨付标准、电网建设标准、项目实施程序等内容,确保“零投资”政策严格执行到位。 | 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 | 2024年11月底 | |
★20 | 加快实现工程建设进度线上展示,推动进度适度超前或与用户受电工程同步完工,助力惠企政策加快落地。试点推动签订出资协议或工程建设协议,明确各方责任,探索将协议作为业扩报装启动条件的可行性。 | 县供电公司 | 2024年11月底 | ||
★21 | 助力企业 降本增效 | 持续清理规范用电领域收费,推动明码标价,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 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 | 县供电公司 | 持续推进 |
22 | 积极探索“临永结合”模式,在符合条件的区域统筹设计施工临时用电和永久用电的接入方案,施工临时用电使用完后可快速接入永久用电,节省用户综合成本。 | 县供电公司 | 2024年11月底 | ||
23 | 深入开展“供电+能效”服务,为重点企业提供综合能效诊断、新能源接入等服务,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 县供电公司 | 持续推进 | ||
24 | (略) 建设短板 | 聚焦老旧小 (略) 薄弱区域,持续 (略) 建设改造, (略) 架结构, (略) 供电能力。差异化 (略) 局部规划设计和灾害防控标准,增强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 县供电公司 | 持续推进 | |
★25 | 实施频繁停电典型问题专项整治,做好任务台账动态更新和闭环管理,按期完成任务台账整治销号。 | 县供电公司 | 2024年11月底 | ||
★26 | 提升运维 服务能力 | 推广0.4千伏不停电作业应用,试点开展10千伏电缆不停电作业。继续拓展“零计划停电”示范区建设范围, (略) 县核心区取消计划停电。 | 县供电公司 | 2024年11月底 | |
27 | 加强故障快速抢修复电管理, (略) 故障主动抢修技术和“先复电、后抢修”模式,减少停电时间、次数和影响范围。 | 县供电公司 | 2024年9月底 | ||
★28 | (略) 智能化水平 | 推进设备状态监测、运行方式调整、故障快速自愈等实用化应用,按照“应遥必遥”原则,在预安排检修、故障处置、方式调整等方面常态化应用远方遥控操作,提高终端在线可用水平。加快推进重要节点“三遥”功能建设改造,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 | 县供电公司 | 2024年9月底 | |
★29 | 强化可靠性机制建设 | 完善并落实供电可靠性管制机制,明确技术标准、奖惩标准、奖惩兑现程序和周期等内容。 | 县发改委 | 县供电公司 | 2024年6月底 |
★30 | 规范公布停电、供电基础设施供应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等信息。 | 县供电公司 | 持续推进 | ||
★31 | 全省全口径供电可靠率达到99.95%,城网、农网供电可靠率分别达到99.977%、99.93%,城网、农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分别不超过2小时、6.13小时。 | 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 县开发区管委会 | 2024年底 | |
32 | 做好为民 为企服务 | 常态化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民宿座谈、供电服务意见建议征集等用户走访活动,聚焦报装接电、供电质量、办用电成本等方面,听取收集用户意见建议,协调解决用户在办电和用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 县开发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33 | 开展电能质量敏感用户专项排查,做 (略) 巡视、用电检查、监测诊断等服务,针对性提出治理建议,引导用户加强内部治理,推动电能质量问题稳步解决。 | 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 县开发区管委会 | 2024年11月底 | |
34 | 完善供电服务线上评价体系,将用户评价由人工电话回访、现场发放服务评价卡等线下渠道转变为线上互动,实时获取客户评价满意度、服务期望值,通过大数据分析,深度了解用户服务体验,实现服务风险提前管控。 | 县供电公司 | 2024年11月底 | ||
35 | 优化供电 服务模式 | 因地制宜推行“村网共建”“社网共建”“园网共建”服务,设立电力 (略) 点,将 (略) 络融入基层服务体系,提升供电服务快速响应能力。 | 县供电公司 | 2024年9月底 | |
36 | 建设“未诉先办”示范区,挖掘用户潜在需求,主动开展供电服务,提升“皖美办电”品牌影响力。试点对农田等小容量流动性用电场景,推出“扫码用电”服务,实现共享插座随扫随用。 | 县供电公司 | 2024年11月底 | ||
37 | 试点推行高压办电“一次都不跑”试点。提供全程“代办”服务,明确业扩报装、 (略) 审批等涉电代办事项,由专属客户经理提供全程服务。进一步拓展“政务+电力”办电需求传递渠道,采用“数据跑、人不跑”模式,全面落实“零证办、刷脸办、一证办”。 | 县供电公司 | 县发改委,县开发区管委会 | 2024年11月底 | |
38 | 抓好任务 落实 | (略) 级“获得电力”工作专班机制作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协同攻坚重点难点问题。 | 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 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数据资源局 | 持续推进 |
39 | 各区县要动态优化工作专班机制,细化制定本地区“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和任务清单,加强对乡镇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交流,清单化闭环式推进目标举措落地见效,并于每月27日前反馈提升行动方案月度工作进展。 | 县发改委 | 县供电公司 | 2024年5月20日前,出台提升行动方案和任务清单;每月27日前反馈月度工作进展。 | |
40 | 推动改革 创新 | 各区县要针对工作短板弱项,推出更多集约高效、首为首创的务实创新举措。 | 县发改委 | 县供电公司 | 持续推进 |
41 | 有条件的区县要积极主动承担提升行动方案各项试点任务,对率先完成试点任务的区县,将优先呈报季度分析评议正面典型案例,同时向省能源局报送,并根据省能源局采纳情况,在季度、年度综合评议中予以体现。 | 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 持续推进 | ||
42 | 建立属地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与供电公司、 (略) 格 (供电所)涉电事项服务协调机制,协调解 (略) 通道、用户涉电诉求办理,电力设施保护等各类事项,争取涉电问题就地解决,全力提高企业满意度。 | 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 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开发区管委会 | 2024年11月底 | |
43 | 注重宣传 解读 | 持续开展“获得电力”改革成效宣传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报道,促进相互学的创新做法、成效亮点和有关政策规定,讲好“皖美办电”品牌故事,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报送高质量的宣传报道。 | 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 持续推进 |
备注:标记★工作是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根据《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的通知》(皖营商环境组〔2024〕1号)要求,制定的细化分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