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现将以下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人: (略) 坡头区龙头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龙头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位置:项目建设位置位于龙头镇镇区及周边,包括龙头镇十字路口及周边、龙盘大道及支线、官岭大街及支线、龙祖南二横路、坑尾村东北侧、龙头镇政府南侧(涉及百姓村、长更村、塘*村、张屋村、中东所村)、求古埇村东侧等,位置示意图如附件。
公示限期:2023年9月17日—2023年10月16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权利: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网络的方式反馈意见或者提出听证申请。
反馈方式:1、信函反馈, (略) 坡头区龙头镇解放一横路2号龙头镇人民政府;2、网络反馈,请发送邮件到我单位批前公示意见反馈邮箱(*@*63.com);3、电话反馈,请致电我单位批前公示意见反馈号码(0759-*)。
有效反馈期限:2023年9月17日—2023年10月16日信件邮戳日或电子邮件提交时间不应超过反馈期限最后一天的24:00,逾期视为无效。
反馈须知: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和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如反馈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导致无法核实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
附件:
(略) 坡头区龙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