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4年8月22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就长沙机场T3航站楼商业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谈判文件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澄清进行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谈判文件-第六章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响应单位在国内机场的商业咨询服务项目业绩-计分依据:“②年旅客吞吐量以业绩合同当年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用运输机场生产统计公报数据为准。”
澄清:因2024年旅客吞吐量未公布,2024年旅客吞吐量参考2023年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用运输机场生产统计公报数据进行评审。
二、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2025年1月底前完成首批入驻品牌的意向签约”,想了解一下,首批品牌的洽谈、合作条件、品牌明细等是由谁确定、谁负责洽谈以及品牌数量是多少?
答:1.招标文件中“现阶段工作进度要求:2024年11月底前完成采购人首次招商推介会需联络的客户单位走访;2025年1月底前完成首批入驻品牌的意向签约。”是采购人对T3招商的工作进度要求,对投标人编制技术方案时提供时间进度安排的参考。
2.中标人服务内容为:“为长沙机场T3航站楼(含GTC)招商建立拟引进的品牌库,完成一铺三品牌示意,开展客户访谈(不低于40个品牌,其中国际一线品牌不少于15个,不含香化)并组织业主单位与品牌方的拜访会面等接洽工作,对接品牌入驻意向,了解品牌商务条件等”,本次服务采购内容不包含与品牌完成具体合作协议的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