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然资规示〔2023〕2号,3宗)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土地 座落 |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 限(年) | 土地使用综合条件 | 成交价(万元) | 竞得单位(个人) |
[2023]-6 | (略) 土地,西至刘洪路,南至文庙路, (略) 土地、蒙阴县 (略) 土地; | 7261 | 商住用地 | 商业40住宅70 | 规划条件:1.0<容积率≤2.0,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3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 | 3703 | 蒙阴 (略) |
[2023]-9 | 北至蒙阴东 (略) 土地,西至蒙阴东 (略) 土地,南至兴蒙路,东至蒙山路; | 3588 | 商住用地 | 商业40住宅70 | 1、规划条件:1.0<容积率≤3.3,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0%;建筑密度≤26%。2、本地块属物价片区项目用地,竞得单位(人)需与蒙阴[2019]-23号地块竞得单位达成土地联合利用协议,按照片区整体规划要求进行规划建设,且地块内需建设商业还建安置房。竞得单位(人)需先与蒙阴县住房保障中心签订《商业安置房还建协议》、与蒙阴[2019]-23号地块竞得单位签订《土地联合开发利用协议》后,再签订出让合同。 | 1615 | 蒙阴东 (略) |
[2023]-10 | 北至蒙阴东 (略) 土地,西至蒙阴东 (略) 土地,南至蒙阴东 (略) 土地,东至蒙山路; | 369 | 商住用地 | 商业40住宅70 | 1、规划条件:1.0<容积率≤3.3,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0%;建筑密度≤26%。2、本地块属物价片区项目用地,竞得单位(人)需与蒙阴[2019]-23号地块竞得单位达成土地联合利用协议,按照片区整体规划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先签订《土地联合开发利用协议》。 | 166 | 蒙阴东 (略) |
二、公示期:2023年6月18日至 2023年6月23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1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电话:0539-*。
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