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宁县象鼻温泉度假村地热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关于发布<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的公告》(2017年第3号)的要求,云南俊 (略) 向我局提交了《华宁县象鼻温泉度假村地热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俊成矿评报字〔2023〕第065号)。现将评估报告等内容(附件1)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20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等内容有异议的,可自行下载《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2),公示期内按要求填写后寄(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送达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9月20日下午18点。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管理科
联系地址: (略) 红塔区玉兴路64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7-*
附件:
2.华宁县象鼻度假村地热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附表.pdf
1.华宁县象鼻温泉度假村地热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pdf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