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商务局关于核发 (略) *川沙湖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批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工作指引〉的函》(桂商运函〔2021〕46号),我局对兴业县、玉州区、玉东新区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科技和工业局)上报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将初审 (略) (略) 东郊加油站等3座加油站项目(变更)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29日前,将有关材料 (略) (略) 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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