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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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彭阳县城 (略) 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彭阳县好又多农产品同城配送中心
建设地点: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彭阳县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豆制品加工冷藏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县城区块)。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钢架结构豆制品生产车间1栋3000m2,内设豆腐、豆油、腐竹、豆腐干生产线各1条,新建同城配送中心1栋2000m2,新建豆制品冷藏冷冻库1栋1500m2,配套建设厂区停车场、道路、绿化、供电、给排水等公用辅助设施等,并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项目总投资概算为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4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选址位于工业园区,施工期主要为钢结构建设和设备安装,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如下:(1)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废气、豆粕破碎筛分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气体。天然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豆粕破碎筛分排放废气布袋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厂界 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项目限值要求。(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县城工业园区一期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进入彭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级A标准后排放茹河。(3)项目生产运行过程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设备维护等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排放标准要求。(4)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豆渣、废滤芯、废滤膜、废活性炭、废石英砂、机修废物、布袋收尘和生活垃圾。豆渣、布袋收尘收集后用于制豆粕,废滤芯、废滤膜、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分类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机修废物由维修机构交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