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拟对定襄县双 (略) 年产*吨锻件法兰及热处理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报告书填写) |
1 | 年产*吨锻件法兰及热处理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定襄县季庄乡邱村 | 定襄县双 (略) | 山西新 (略) |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占地50亩,购置6000T/2000T压机2台,天然气加热炉6台及配套脱硝设备,电热处理炉8台,调质炉3台,操作机1台,配套车床、钻床、锯床等设备150余台,水池3座,新建覆盖车间*平米,年生产及热处理锻件法兰产品*吨。项目总*万元,其中环保投*元。本项目由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403-*-89-01-*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噪音实施严格控制,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不外排。 3、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加热炉,天然气加热炉废气经一套SCR脱硝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 4、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基础减震、室内安装、定期维护,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5、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在生产过程产生的氧化铁皮、废边角料及铁屑,外售废品收购站;废机油、废油桶、废催化剂及废乳化液全部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区设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 6、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总量控制要求为颗粒物(烟尘):0.26t/a、SO2:0.076t/a、NOx:2.402t/a。 7、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生态环境股0350-* | |||||||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1日(3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