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验收销号程序要求,督察反馈的“ (略) 京明石场、长河石场生态修复治理不到位,未按要求建设截排水沟,已完成治理的坡面水毁和水土流失严重。”问题已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
一、督察反馈的问题
(略) 京明石场、长河石场生态修复治理不到位,未按要求建设截排水沟,已完成治理的坡面水毁和水土流失严重。
二、整改目标
完成渭南2家石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治理。?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9月底前,对澄城县京明、长河石场优化设计方案,完成截排水系统建设。
2.2022年12月底前,按照设计方案对澄城县京明、长河石场水土流失坡面和水毁区域进行全面平整修复,2023年3月底前,完成植被种栽植。
3.2022年12月底前,对2020年以来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项目开展“回头看”,对排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四、整改期限
2023年3月底。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澄城县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专家已完成对京明、长河石场设计方案优化工作。
2.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2022年度澄城县京明、长河石场截排水系统、水土流失坡面和水毁区域平整修复任务已全部完成,共计修筑截排水渠2300米、完成工程量3.4万方。
3.关于第3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市自然资源规划局9月30日印发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回头看”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回头看”具体要求和时序任务,现已完成2020年以来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项目“回头看”,共计发现问题4个,均已整改到位。
六、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0913-*
联系地址: (略) 民综合服务中心主楼6楼602室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