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本测算资质机构:
为做好长乐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模式改革工作,我局拟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对我区生活垃圾处理费项目开展制定价格前定价成本监审。现就询价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服务项目内容
服务项目内容:对长乐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成本、期间费用和税金及附加开展制定价格前定价成本监审。
二、服务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福建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成〔2018〕132号)、《福建省生活垃圾处理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闽发改监审〔2020〕223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及标准做好长乐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并出具成本监审报告。
三、服务费用
长乐区生活垃圾处理年支出费用约*元(含收集、运输、处置),本次成本监审费用按照我区惯例五折计取,费用控制在*以内。专家评审费按照800元/人(税前)计取,5名专家共需4000元,评审工作由福建省价格协会代为组织,费用由评审单位代缴。
四、报价方式
报价回复函(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影印件)需密封并加盖单位骑 (略) 长乐 (略) 102-5环 (略) 长乐区环境卫生工作站二楼202办公室,时间截止2024年6月21日18:00前。我局将综合考量各方报价情况确定服务提供方,并通过电话方式通知确定的资质机构。
联系人:柯明磊 联系电话:*
(略) 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