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洪岩村毛家秀美乡村建设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余江区马荃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余江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24日01: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4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4月2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余江区马荃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余江区马荃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泽成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信江新区祝家新村4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鹰潭市泽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洪岩村毛家秀美乡村建设工程(项目编号:YTZC-ZFCG-2022-04-13)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TZC-ZFCG-2022-04-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洪岩村毛家秀美乡村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的“三、商务要求”增加履约保证金相关要约,投标供应商需完全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约内容如下: 6、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付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转账或保函),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若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中标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在中标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后 30天内,采购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方(不计息)。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变更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若此次变更与原采购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此次变更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余江区马荃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余江区马荃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泽成 (略)
地址: (略) 信江新区祝家新村4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