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上询价方式 (略) (略) 采购室内LED显示单元及 (略) 上询价项目 进行采购,请已完成注册并有能力响应下述需求的供货商在指定时间内响应需求。
一、项目概述
网上询价编号:XLGLM-WSJJ-2024-#
项目名称: (略) (略) 采购室内LED显示单元及 (略) 上询价项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域:锡林郭勒盟本级
预算金额(元):#
网上询价开始时间:2024-11-19 16:47:00
网上询价截止时间:2024-11-22 16:47:00
采购人联系方式:塔米尔 #
采购计划备案书/核准书编号:锡市政采计划[2024]#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网上询价)
二、项目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所投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必须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提供各项售后服务。
2.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如项目成交,则成交供应商依据成交确认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协议供货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供货。
4.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询价需求。
(二)答疑与咨询
采购人联系方式:塔米尔 #
(三)其它
1.所投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如已停产,请供货商在备注一栏内写明替代产品型号及详细配置。
2.如果设备型号配置有歧义,请供货商务必在报价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落实或报价时明确所报设备型号,否则视为废标。
3.供货商在报价时,报价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方式谋取中标。
三、成交原则
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 (略) 理。
2.报价供应商满足三家的,报价不同时,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
序号 | 采购品目 | 品牌型号 | 数量 | 限价(元)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 | 商品服务 | 名称 | 型号 | 商品服务单价 | 数量 | 商品服务总价 |
---|---|---|---|---|---|---|---|---|---|---|---|---|
1 | 室内LED显示单元及配套设施 | 1 | # | 套 | 自定义 : 具体采购内容、参数及数量,详见采购附件。;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五、商务需求
序号 | 商务项目 | 商务需求 |
---|---|---|
1 | 商务条款 | 1、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保证原装正品(包含屏体、控制系统、软件等),严格按照招标计划参数要求进行供货,不得提供二手产品、减配产品、400电话可查并提供上门安装服务。#方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供货商所提供的商品与招标计划响应参数不一致或提供产品非正规厂家产品的,一律拒收,不予付款,采购人有权因此终止合同的执行,供应商将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供应商所投产品选用国内品牌,可靠性高,能提供优质的本地化服和1年免费原厂质保(提供针对该项目的1年售后承诺函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质保期内必须提供7*24小时服务,故障发生后,30分钟响应1小时到达现场,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为保证产品售后,供应商所投产品厂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认证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3、中标方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 4、为保证设备的可靠性服务和产品质量,验收参照询价公告、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验收达不到相应要求的,无条件退换不合格产品,涉及风险由供货商全部承担。验收的标准为: 成交供应商所供应商品均须满足询价产品的详细参数。供货参数不得拆、改、配,不是原装正品将退货不予验收。出场合格证和保修信息必须与采购要求一致,如查验异常,则为验收不合格,#方有权拒收货物。成交供应商如因缺货断货等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报相关部门,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 5、为避免信息安全威胁和风险,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需提供LED 显示屏开发相关的信息安全管理活动相关认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6、成交供应商如不能按时、按需、按质供货,导致废标,影响我方使用,将根据《内蒙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承担相应责任。 7、为保障项目履约能力,LED显示屏生产厂商需提供UCE认证工程师证明文件。 8、为保证产品真实性,供应商所投商品必须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并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不满足则视为无效报价。投标商应在报价日期截至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密封递交或邮寄至 (略) ,如报价日期截至前未提供至 (略) 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提交主管部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采购单位: (略) (略)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