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方案
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干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十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相关规定,《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于** (略) 水土保持高级工程师审查。
建设单位: (略) 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
方案编制单位:眉山均天建设 (略)
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水十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晓军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
建设地点: (略) / (略) /东坡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