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特勤消防站购置消防车和消防器材装备项目需求调研公告
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特勤消防站购置消防车和消防器材装备项目
项目编号:*-YGCG-GK-*
一、调研内容
“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特勤消防站购置消防车和消防器材装备项目”于2024年03月01日开标,包1、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满足开标条件,现邀请各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参与对本项目需求的调研,并对以下内容提出意见建议。
(一)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
(二)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20% ,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2期:支付比例20% ,消防车整车组装完毕,经招标人现场确认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3期:支付比例55% ,全部消防车辆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并经过招标人验收合格, 中标人协助上牌,上牌完成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5%。
4期:支付比例5% ,上牌完成1年后无息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
(三)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10% 。
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上牌完成1年后**双方履约完成本合同止。
(四)最高限价
详见附件2、3。
(五)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2、3。
(六)其他内容
详见附件4:招标文件(一次)
二、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参数调研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3月06日17时00分将《调研反馈函》(加盖公章扫描件,详见附件1)*@*63.com,截止时间后发送的《调研反馈函》不予接受。
注:
供应商提供的调研反馈函仅作为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制定修改相关参数的参考,最终项目情况以发布的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三、公告媒介
本次调研公告同时在内蒙 (略) 场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易交易(http://**)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四、注意事项:
1、供应商提交的《调研反馈函》参照附件1内容。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我单位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3、本次调研仅作为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的参考依据,参与本次调查并不代表取得项目。
4、项目其他要求见一次招标文件。
四、预算金额:
包1(重型泡沫消防车、化学救援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气防车):8,500,000.00元(人民币)
包2(抢险救援消防车、消防供液车、供气车、消防远程供水车(系统)):11,300,000.00元(人民币)
五、联系方式:
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鑫
联系电话:*
内蒙古阳光采购 (略)
联系人:郝江杬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2024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