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达川 (略) 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达川 (略) 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达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日期:2023年3月14日起20个工作日
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