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08号株攸排污权交易出让
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X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湘政发【2014】4号)以及《X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规程》等有关规定,经X人民政府批准,攸略委托X市公略业务三室于2017年#月#日上午10时在X市公略以略会公开出让2017第08号X市X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略如下:
受让人:略;
一、出让排污权指标:
1、化学需氧量0.04吨(20000元/吨);金额: * 佰元整(800元)。
2、氨氮0.01吨(40000元/吨);金额: * 佰元整(400元)。
二、总成交金额 * 仟 * 佰元整(1200元)。
201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