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苏州港张家港港区化学工业园作业区中粮东海粮油码头4#泊位扩建工程项目 | (略) (略) 东海路1号 | 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 | 苏州 (略) | 投资1968.44万元,对码头 4# 泊位进行扩建,将原 5万吨级散货泊位(兼7万吨)扩建为 7万吨级散货泊位,并增加散粮及植物油的接卸能力。本次改造内容仅涉及码头给排水、消防系统改造,码头护舷、系船柱等的改造,以及码头局部破损部位的修复;引桥排水系统改造及引桥局部破损部位的修复;项目不涉及水下工程。 | 废气:废气主要来源于船舶尾气、装卸粉尘。码头区设岸电桩,船舶停靠后由岸电桩供能,减少船舶尾气产生;散粮门机取放料及输送机输送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输送设备自带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散粮筒仓入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配套的除尘系统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废水:不新增废水,现有废水通过厂内污水站处理,尾水排放至长江。 3、噪声:对交通噪声源进行控制、合理规划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标准限值。 4、固废: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 已按规范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