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评价确认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审核,拟对阿尔 (略) 评价确 (略) 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拨打监督电话反映。监督电话:0482-*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4日
【本文编辑:吴国境】
为扎实做好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评价确认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审核,拟对阿尔 (略) 评价确 (略) 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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