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云霄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程
2、招标人:云霄县 (略)
3、招标代理单位:福建 (略)
4、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火田镇、陈岱镇、东厦镇、莆美镇
5、工程交易地点: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云霄县广电大楼裙楼(万星广场隔壁)一楼开标室】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K<12%)
8、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7日10:00时
9、 中标候选人:杭州萧山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仟*佰***万*仟*佰***元整(含暂列金***万元整),小写¥:*元,含暂列金*元。
项目负责人:陈玲玲 注册证号:浙*6
技术负责人:李小燕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11、 工期: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①控源截污工程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②清淤疏浚工程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③生态修复工程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④水系附属工程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12、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13、评标委员会名单:罗燕杰(组长)、简红、林文聪、吴长庚、潘晓红
14、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 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5、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0596-*、0596-*
16、公示时间:2023年09月28日-2023年10月07日。
17、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 (略)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 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云霄县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盖章)
2023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