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BKP-*
二、合同名称:恩施州细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协同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HBKP-*
四、项目名称:恩施州细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协同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略) 本级
2.地 址: (略) 舞阳大街一巷23号
3.联 系 方 式:0718-*
4.供应商(*方):上海 (略)
5.地 址: (略) (略) 九 (略) 1158号21幢211室
6.联 系 方 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1、服务内容:
细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协同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环境空气(PM2.5)中水溶性阴阳离子分析仪、在线OC/EC分析仪、在线无机元素分析仪、116种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等)及站房建设。
2、服务要求:
仪器设备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与现有通风系统匹配,能联动使用;提供运维服务2年;通过专家组验收。
3、服务期限:2024年至2026年
4、服务地点:恩 (略) (项目建设所在地)
七、验收日期:2024-12-10
八、验收组成员:方爱琼、杨登、余红林
九、验收意见: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建议供应商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完善验收资料; 2.做好后续的运维工作和技术服务。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