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开发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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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开发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略) | (略) 漳卫河“21?7”洪水灾后治理柳围坡 (略) 建设项目 | (略) (略) 上乐村镇、李源屯镇、庞寨乡、城郊乡、东风农场和五四农场 | 河南 (略) | (略) 漳卫河“21?7”洪水灾后治理柳围坡 (略) 建设项目永久占地16.84hm2、临时占地32.45h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宋村进洪闸1座,设计流量330m3/s;新建、加固围村堤7条,总长度19.31km;桥梁1座;新建穿堤管涵9座, (略) 口闸35座;改 (略) 1条长0.24km。 |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① (略) 域设置围挡(敏感点附近围挡加高至2.5m),并配备洒水车进行酒水降尘;土方作业及装卸过程中均配备雾炮车进行湿法作业;现场临时堆土、弃渣场 (略) 进行苫盖; (略) 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②选用尾气排放达标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严格控制燃油质量,加强对车辆、施工机械的维修和保养等。③使用商品沥青、混凝土等,不在现场拌合等。④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 (略) 内设置临时沉淀 (略) 理,经沉淀后废水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周边村民清掏肥田。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开挖土方尽量回填利用,弃土方运至弃渣场堆存;建筑废料中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其他碎石块、废石料等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堆场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高噪声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转,有效缩小施工期噪声影响范围;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等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美观并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连续封闭式围挡,围挡高度应不低于1.8m,其中靠近敏感点分布的施工场地围挡高度设置为2.5m。 (略) 养护和车辆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源;运输车辆 (略) 沿线的敏感点时,不得鸣笛;合理 (略) 线,需新修筑的便道应尽量远离村镇、学校等;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禁止夜间进行运输。 5.(略)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永久占用耕地和林地的进行生态补偿;②严禁扩大施工范围,避免因增加施工占地进一步造成对周边地表植被破坏;③施工前对表层土进行剥离,可以用于后期施工营地、 (略) 、弃渣场等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覆土;④合理规划设 (略) ,合理选择施工场地,尽可能减少工程临时占地,减少植被破坏面积; (略) 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标明施 (略) ,加强人员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⑥施工营地、 (略) 、弃渣场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进行场地平整,并将前期剥离的表土回覆,其中占地属于耕地应交还给原有农户复耕,占地属于林地应恢复为林地。 6.水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及管理人员水生生态保护宣传,树立良好生态保护意识,制作相关环境保护手册、警示牌、管理制度等,禁止施工人员捕捞鱼类;②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严格监管,采取集中收集、回收利用,固体废弃物弃于指定位置消纳,禁止排入河道,工程设计尽量减少对河道、河床及植被的破坏,杜绝影响水生生境的污染事故发生;③施工场地和物 (略) ,应事先采取防止雨水冲刷的围挡和防护措施严禁随雨水冲入地表水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