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
《 (略) 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审批 (略) 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 *** 年)的函》(兴政函〔 * 号)收悉。根据《 (略) 壮族自治区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审批办法》有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 、原则同意《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 年)》(以下简称《规划》),请予发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 、《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 * 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坚持绿色发展,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提升矿业发展质 (略) ,以转变开发利用方式为主线,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 (略) ,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实现资源开发惠民利民,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型、改革引领型、绿色安全型、开放互利型、包容共享型矿业。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坚决退出、避开生态红线和禁止开采区范围,坚持保护耕地的原则,禁止露天开采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 、切实抓好勘查开发重点任务落实。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的 (略) — (略) 稀土、干热岩、钨钼铅锌矿调查评价等基础地质工作,加强铅锌、碳酸钙等矿产勘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强化 (略) 小 (略) 稀土矿国家规划 (略) 的开发监管,做好 (略) 龙江稀土 (略) 的保护与储备,加强锰、铅锌、石灰岩、 (略) 岩等矿产的开发利用,限制稀土矿勘查开采,禁止磷矿开采,规范砂石土矿开发秩序;加强科技创新,提高稀土、锰、石灰岩、 (略) 岩等矿产的综合利用和深加工水平,延长产业链,大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到 * 年,全县采矿权数量控制在 * 个以内,其中砂石矿产采矿权控制在 * 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 * %以上,矿山“ * 率”水平达标率达 * %以上。
*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严格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略)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保证金制度,充分利用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保证金,以 (略) 高岭土矿等治理区为重点,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到 * 年,新建和生产矿山新增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 * 公顷、土地复垦面积 * 公顷以上,历史遗留矿山新增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 * 公顷、土地复垦面积 * 公顷以上。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绿色矿山为示范,建成绿色矿山 * 座以上,绿色矿山比例达 * %以上,全县基本形成 (略) 。
* 、加强规划的指导和管控作用。《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略) 业规划,应与矿产资源规划做好衔接。要认真落实分区管理、总量调控、开采准入等制度,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勘查、开采项目,不得批准设立矿山企业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必须依据规划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监督管理。
* 、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要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略) 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按照有关规定以 (略) 会公开《规划》的内容和要求。要加 (略) 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矿产 (略) 为。
(略) 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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